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社会充电设施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社会充电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范围:采购25套120KW双枪直流充电机和4套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1拖8,含一把360KW液冷枪),包含设备采购后的调试等配套工作,且确保所有设备枪线均符合轻量化要求。
2.2交货地点:(略)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0日历天。
2.4最高投标限价:18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略)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投标唯一专项授权书;
3.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投标单位:(略)
3.6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略)
3.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略)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略)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略)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略)
(5)与招标人:(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2地点:(略)
4.3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1)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为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2)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
6.资格审查方式:(略)
7.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略)、(略)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原文链接:https://www.6dbx.com/markinfo/rMvvIFXVDNyMUDST6JQ..A.html